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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专访 | 潘路委员:加强不可移动文物 自然灾害风险评估与应急处置 |
“据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显示,我国现有不可移动文物逾76.67万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058处,世界遗产55项。这些文物分布地域广、时间跨度长、类型多样。不可移动文物因其不可移动、不可再生、类型复杂、长期暴露在自然环境之中等特点,在面临重大自然灾害时被破坏和毁灭的风险极高。”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国家博物馆研究馆员潘路说。针对不可移动文物面临的自然灾害风险,今年两会期间,潘路将提交“关于加强不可移动文物自然灾害风险评估与应急处置”的提案。 据潘路了解,2008年四川汶川地震仅四川省就有83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在地震中损毁,占比高达65%,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受损174处,占比30%。近年来,我国不可移动文物自然灾害风险威胁及因灾损失呈快速增加趋势。据国家文物局不完全统计,仅2020年汛期,江西、安徽、湖南、四川等11个省份就有500余处不可移动文物因洪灾不同程度受到损失,其中涉及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76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87处。“这些不可移动文物在灾害中造成了令人扼腕叹息、不可挽回的损失。” 经查阅外文文献资料,潘路发现,近20年来,国际上关于灾害管理的研究、政策制度与应用实践中最重要的转变是愈加强调主动式的灾害风险管理而非被动式的灾害应对。《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MDGs)》《联合国2030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联合国仙台减轻灾害风险框架(2015-2030)》等都进一步明确要把减轻自然灾害的行动和策略转变为减轻灾害风险,尤其要加强巨灾风险防范。 “然而,经过调研发现,我国文物领域灾害风险监测评估与应急处置存在明显短板,”潘路说,比如,缺乏针对不可移动文物的自然灾害风险管理整体框架,包括针对不同文物类型-灾种的组合式动态风险管理框架、多灾种(灾害链)耦合的综合灾害风险管理框架;缺乏以预防性保护为核心的文物防灾减灾体系,包括文物灾害风险评估理论体系、防灾减灾规划体系、灾害风险处置物资装备体系、灾害管理多层次专业队伍体系和缓发性与突发性灾害的精细化应急预案等;缺乏“天-空-地”一体化文物灾害风险管理技术体系,包括复杂背景下的多尺度多要素文物灾害信息精准获取技术、基于灾害系统的文物灾害风险评估理论与方法、贯穿“灾前-灾中-灾后”的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平台等;缺乏多层次多角度的文物灾害应急处理管理制度体系,包括针对不同空间尺度(全球-区域-国家-地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本体等)、不同利益攸关方视角(政府-社会-公众等)、不同灾害过程与响应(灾前备灾-灾中应急-灾后恢复重建)、不同灾害风险管理过程(理解风险-评估风险-转移风险-减轻风险)、不同领域(政策-技术-风险知识-文化遗产)等包括体制机制、管理政策、技术政策、标准规范等。 因此,潘路建议,从国家层面上进行全面规划、分批开展不可移动文物灾害风险基础调查。结合全国文物普查工程和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项目,制定整体规划,分区分批启动实施全国不可移动文物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调查项目和高风险文物除险加固工程,全面精细获取各类灾害风险要素信息,掌握保护现状、环境影响、人类活动等基本情况,摸清风险底数、风险阈值和风险管控基准,并将不可移动文物保存状态、风险来源等监测信息全面入库。 同时,建议完善不可移动文物灾害风险监测评估技术体系。充分依托“十三五”国家重点研发项目“不可移动文物自然灾害风险评估与应急处置研究”等一批重大科研项目,谋划部署未来5至10年的重大研发项目和工程应用项目,探索不可移动文物灾害风险管理的新途径新方法,整合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新手段,构建“天-空-地”一体化的文物多尺度灾害要素协同监测与信息精准获取技术、“不可移动文物本体-致灾因子-孕灾环境”一体化风险评估模型、面向文物预防性保护的灾害风险管理与辅助决策平台等,实现不可移动文物“天上看、网上管、地上查”,提升不可移动文物灾害风险管理水平和应对能力。 此外,潘路还建议完善文物防灾减灾应急机制和成果应用机制。根据文物灾害风险管理框架要求,指导各地根据实际制定文物防灾减灾和抢险救灾应急预案,完善文物灾害险情监测预警、风险评估研判、灾情防范、受灾处置、信息报告、灾后修缮修复等一系列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增强文物安全应急处置能力;继续深入推进将不可移动文物自然灾害风险监测评估与管理纳入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等工作中;由国家文物主管部门对接国家应急管理部正在牵头开展的“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项目”,将不可移动文物风险调查相关内容纳入;依托“中国世界文化遗产监测预警总平台”等各类数据集成处理平台,持续开展不可移动文物大数据库的建设和整合。(李 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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